学生证
我校身份证卡属于智能卡,卡内载入学生信息。 持带芯片的证件刷卡可进出校园区域,同时也可使用我校食堂和图书馆服务。 学生证在学生 注册于相关项目期间有效。 每年标明学年的免费全息标签将粘贴在学生证上。
根据学生选拔与安置中心确定的YKS录取结果,获得我校注册资格的学生名单送达本处之日,将从学生信息系统批量提取数据并制作学生证。制作完成的学生证将送至健康、文化与体育处“智能卡”单位进行定义。定义完成后,将送至相关学校以分发给学生。通过YKS补充录取、特殊学生、特殊才能、外国籍学生、预科班、研究生、专升本、DGS、横向转学等方式录取的学生,其学生证也按照相同流程制作后,送至其所属学术单位以分发给学生。
学生证使用建议
- 不得接触油类、化学物质等。
- 不得在卡上用订书钉或类似方式打孔。
- 不得弯折卡片,不得用于刮冰等用途。
- 不得用切割或穿刺工具划伤卡片。
- 不得使卡片接触高温环境。
- 尤其不得将卡片长时间置于阳光下。
- 学生证不得交给他人使用。
拾获遗失学生证时
在校园内发现遗失学生证时,拾获的学生证将移交至以下单位。因此,在申请新证件前,应查询遗失的学生证是否已被送交这些单位。
- 校内安保单位
- 各单位学生事务服务窗口
新证件申请
因各种原因需要新证件的学生,可填写学生事务处页面上的“证件申请表”,并向其注册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新学生证将使用学生信息系统中的现有照片。由学生事务处免费制作的新学生证将发送至相关学术单位。学生本人从学术单位领取新证件。
重新申请学生证时应注意的事项
- 因学生证遗失
因遗失申请新证件前,应刊登关于证件遗失的“报纸公告”。可凭报纸公告,并填写学生事务处页面上的“证件申请表”,向您注册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请勿忘记提交表格要求的文件(报纸公告、记录等)。)。
- 因卡片磨损至无法使用或折断
证件磨损至无法使用或折断时,可携带磨损的证件,并填写学生事务处页面上的“证件申请表”,向您注册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为证明证件状态,您的单位应复印该证件并附于公文附件中。您从学校领取新证件时,请将旧证件交还所在单位。
- 因学生证芯片无法工作
因证件芯片故障而无法使用食堂、图书馆等大学服务的学生,请首先前往健康、文化与体育处下设的“智能卡单位”,检查您的卡片定义状态和芯片。若卡片问题无法解决,可填写学生事务处页面上的“证件申请表”,向您注册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 因身份信息发生变更
因身份信息发生变更而需要申请新证件时,可填写学生事务处页面上的“证件申请表”,向您注册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您身份信息中的变更将由您申请所在单位通过人口信息系统进行核验。
- 因双主修主修项目毕业
在我校修读双主修的学生,如已从主修项目毕业但尚未从所修读的ÇAP项目毕业,可为其ÇAP项目填写学生事务处页面上的“证件申请表”,向您注册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新证件。
与大学解除学籍关系的学生
因毕业、注销注册或横向转学而解除学籍关系时,学生证应交至其所属学术单位。交回的证件将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