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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许可手续

日期 | 2026年2月9日,星期一

Teknofest

居留许可手续

外国籍学生居留许可手续

 

高等教育委员会主席署(YÖK)与内政部移民管理局于2023年11月15日签署了《有关国际学生居留许可申请的合作协议》,旨在更新国际学生签证和居留许可事务及流程。在此范围内,有关国际学生居留许可申请的相关工作和手续将由我校办理。

内政部移民管理局编制的题为 “如何申请学生居留许可” 的宣传册可点击 此处查阅。

内政部移民管理局以五种语言编制的题为 “学生居留许可申请流程” 的小册子可点击 此处查阅。

申请居留许可时 您需要遵循的步骤:

  1. 申请

如您为在籍学生,或完成新生注册后,请访问 https://e-ikamet.goc.gov.tr 网址,点击“我首次申请居留许可”“我申请延长居留许可”“我申请转换居留许可”按钮中适用的一项,填写登记表并提交申请。填写申请表后,请打印并在二维码旁的空白处签名。请务必确认您在申请表中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1. 收集材料

填写居留申请表后,请完整准备以下材料。没有这些材料,您将无法提交居留许可申请。

(上传声明/核查文件)

  1. 国家电子通知系统(UETS):

根据第7201号《通知法》和第30617号《电子通知条例》,已建立用于向个人发送和送达通知的国家电子通知系统(UETS)。

同样,移民管理局在办理与外国人相关的事务和手续中,将在居留许可 延期 申请 中要求提供UETS地址;因此,自2024年4月15日起,外国人须在预约当日提交的档案中同时附上UETS申请表。

外国学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其UETS地址:

如有E-Devlet密码,可通过e-Devlet获取。如没有;

在提交护照和外国人身份号码、 GSM号码、 有效电子邮箱地址并填写UETS申请表后,可在PTT网点获取。

  1. 缴纳学生居留许可证件费用

 

您也可在完成申请后,通过在线方式点击此处缴纳居留许可证件费用。(办理缴费所需的核定编号载于您的申请表中。)

 

您可携带申请表前往所在省的税务局(财政署)缴纳证件费用。请注意您的收据须加盖印章。

  1. 提交档案

每周星期五向区县移民管理局提交档案。已通过电子居留申请页面提交申请并收集材料的学生,须将档案提交至国际学生办公室。

重要说明:

法定期限

  •  如果您是首次申请居留许可,务必在签证或免签期限内(例如:如您持有1个月签证,则在1个月内/如您享有3个月免签权利,则在3个月期限内)提交居留许可申请。否则,您的申请受理可能会出现问题。 
  •  对于延期申请,学生须自居留许可期限届满前2个月(60天)起申请学生居留许可。例如,如您的学生居留许可于2024年04月19日到期,则应自2024年02月19日起提交延期申请。
  •  对于转换申请:自您满足申请学生居留所需条件之日起20天内,您须提交申请。
  • 如您毕业、未注册课程、学籍关系被终止或从大学退学,您的学生身份将转为非在籍。非在籍学生不享有任何学生权利。此外,大学将向区县移民管理局报告非在籍学生的情况,其学生许可将被取消。

护照、签证(如有)及入境章复印件

  • 请复印并提交您护照中所有办理过手续的页面。 
  • 向大学提交材料时,您必须随身携带护照原件。
  • 申请期间,如因任何原因未随身携带护照,学生必须随身携带经公证认证的护照复印件。

健康保险

  • 申请居留许可时,您须提交由SGK出具的关于一般健康保险的带电子签名/签名并加盖印章/公章的资格证明;如您已办理私人健康保险,则须提交带签名并加盖印章/公章的资格证明。
  • 保险期限应覆盖所申请的居留许可期限。例如,如您申请2年期居留许可,则须持有2年期健康保险。
  • 未满18周岁和超过65周岁的学生不要求具备有效健康保险条件,但持有有效健康保险者须提交相关文件。
  • 自学籍开始之日起前3个月内办理GSS的学生,可在其学习期间签发居留许可。但是,办理ÖSS(私人健康保险)的学生,其居留许可期限将按ÖSS期限给予。

18周岁以下学生的出生证明和父母同意书

对于以免签方式或以其他目的签证(旅游签证等)入境者;

  • 载有父母/监护人信息的文件(出生证明、家庭证明等) 
  • 由父母/监护人/法定代表人向第三人出具的同意书 
  • 被授权第三人的承诺书 

对于持学习签证入境者;无需附同意书及载有父母/监护人信息的文件。 

出生证明; 

如出生证明由土耳其机关出具,应带电子签名/签名并加盖印章/公章;如从国外取得,则需经公证认证的土耳其语译文及海牙认证加注。如为非海牙认证公约缔约国公民,该文件须经相关国家机关认证(领事认证以及外交部或在此方面获授权的土耳其机关)。 

 

 

父母同意书;

  • 如本人未满十八周岁,须提供其在国外的母亲/父亲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同意书。
  • 在父母一方不在的情况下(如死亡,另一方配偶须提交死亡证明),须提供同意声明
  • 离婚情况下,须提供子女监护权证明

所要求文件如由土耳其机关出具,应带电子签名/签名并加盖印章/公章;如从国外取得,则需经公证认证的土耳其语译文及海牙认证加注。如为非海牙认证公约缔约国公民,该文件须经相关国家机关认证(领事认证以及外交部或在此方面获授权的土耳其机关)。

指纹

学生事务处将就申请居留许可学生的指纹采集事宜发布通知。